长安公证处是创建于1993年,成立于北京,合法成立,为客户维护他们的权益,发展近二十几年,现在拥有一批专业的执业公证员,长安公证处秉持 “真实、合法、优质、高效”的工作准则和“团结一致,拼搏向上”的长安精神,积极适应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要,为国内外企业、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收费标准:
1、经济合同收费标准
2万元收200元
2万-5万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80元
5万元收440元
5万-10万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60元
10万元收740元
10万-50万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50元
50万元收2740元
50万-100万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40元
100万元收4740元
100万-200万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30元
200万元收7740元
200万-300万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20元
300万元收9470元
300万-400万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10元
400万元收10740元
400万元收以上每增加1万元加收5元
2、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、房屋转让、买卖及股权转让
50万元以下每万元收30元
收200元
50万元收1500元
50万-500万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25元
500万元收12750元
500万-1000万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20元
1000万收22750元
1000万-2000万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15元
2000万收37750元
2000万-5000万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10元
5000万收67750元
5000万-1亿元之间每增加1万元加收5元
1亿元收92750元
1亿元以上每增加1万元收1元
3、证明民事协议
1) 非财产性民事协议
如:赡养协议、扶养协议、变更扶养权协议、寄养协议、监护协议、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
2)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
如:家庭财产分割协议、遗产分割协议、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、婚前财产约定协议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
(二)证明收养关系
1、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500元
2、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
3、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1000元
4、事实收养每件收费1000元
(三)证明财产继承、赠与和遗赠
按受益额的2%收取,收取200元
服务承诺:
一. 本处接待时间为:
周一至周五:上午9:00--11:50---- 下午13:00--17:00
周 六:上午9:00--11:50---- 下午13:00--16:00(周六不办理取证)。
二. 申请人来本处申办公证,基本符合《公证程序规则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,本处保证受理;因缺少主要材料暂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本处保证解答清楚;申请人再次来本处能提交完整证明材料并符合规定要求的,本处保证受理。
三. 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申请,本处保证在下列时限内出具公证书:一般公证事项从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;疑难复杂的公证事项从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;需要调查核实的公证事项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具公证书;非因本处原因不能按时出具公证书的不受上述时限的限制。
四.本处保证不发生推诿或刁难当事人的现象。
五.本处保证公证书质量;对发出的公证书,一旦发生差错,本处保证在短的时间内予以改正,并承担因公证书差错给申请人造成的公证书认证费、邮寄费及市内交通费损失。
六.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来我处办理的,本处可以经预约上门。
七.对当事人的投诉,本处保证在《公证程序规则》规定的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联系方式:
总部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大厦715房间
邮政编码:100027
联系电话:010-65543888
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9:00-17:00,星期六 9:00-16:00